保障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河北省启动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专项救助
河北省启动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专项救助
8月15日从省教育厅获悉,为保障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顺利入学、安心就学,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7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实施意见,我省将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新生提供专项救助,解决他们报到的路费、学校助学金发放前的生活费等,新生到学校报到后还将按规定享受国家各项资助政策。
意见明确,我省在原有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政策的基础上,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对当年在我省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具有我省户籍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实行一次性救助。
据了解,救助对象为建档立卡家庭(含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烈士子女,家庭遭遇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特殊情况导致入学困难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向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部门提出申请,县新生入学资助工作评议小组审核公示后确定资助对象和救助金额,救助标准为每生2000至3000元。
实施意见指出,将统筹政府、社会组织、个人捐赠等各种资助资源,凡已享受资助并达到救助标准的不再重复救助。低于救助标准的由救助学生户籍所在县(市、区)政府补齐,确保救助资金在新生入学前发放到位。(记者马利)
意见明确,我省在原有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政策的基础上,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对当年在我省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具有我省户籍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实行一次性救助。
据了解,救助对象为建档立卡家庭(含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烈士子女,家庭遭遇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特殊情况导致入学困难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向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部门提出申请,县新生入学资助工作评议小组审核公示后确定资助对象和救助金额,救助标准为每生2000至3000元。
实施意见指出,将统筹政府、社会组织、个人捐赠等各种资助资源,凡已享受资助并达到救助标准的不再重复救助。低于救助标准的由救助学生户籍所在县(市、区)政府补齐,确保救助资金在新生入学前发放到位。(记者马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