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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和谐单位评选申报开始

时间:2018-08-23 16:07:00  来源:  作者:

    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全省2018年度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含工业园区或经济开发区)评选活动日前启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均可参评。
    按照要求,我市将申报推荐15家“劳动关系和谐”单位,推荐申报的工业园区或经济开发区按不超过1个掌握。申报采取“民主评议”的方式,职工民主评议,由所在用人单位工会组织职工实施,按照“劳动关系和谐单位职工满意程度评价”内容,参加民主评议职工人数不低于用人单位总人数60%,参评职工满意程度不低于70%,方可自评申报,并由工会组织形成民主评议书面说明。
    在“劳动关系和谐单位”评价过程中,我市将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在实地考查和抽查基础上,充分征求信访、安监、税务、环保及主管部门等有关单位意见。经评定,符合“劳动关系和谐单位”条件的,按照要求在媒体上予以公示。
    2005年以来,曾被评为“河北省AAA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含单位)”,经复审合格的,统一认定为“河北省劳动关系和谐单位”,无需再申报评价。 (记者张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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