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珍珍)市人社局加大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力度,帮助减轻就业压力和生活负担,努力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实施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扩大就业见习规模,支持企业、政府投资项目、科研项目设立见习岗位。对因疫情影响见习暂时中断的,相应延长见习单位补贴期限。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共享发布机制,启动“E路同行、职等你来”等网络招聘活动,组织职业指导师开设就业指导“云课堂”,实行网上面试、签约、报到。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研究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并签订2年以上(含2年)劳动合同的,分别按每人3000元、8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助。
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对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发放临时生活补助。对生活困难的失业人员及家庭,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对实现就业的低保对象,可通过“低保渐退”等措施,增强就业意愿和就业稳定性。
加强岗位援助突出托底安置。鼓励围绕补齐民生短板拓展公益性岗位,对从事公益性岗位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长1年。积极推动带贫效果显著的扶贫龙头企业、扶贫车间、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复工复产,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增收。对疫情防控期间暂时无法外出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开发卡点值守、治安巡逻等过渡性公益性岗位予以帮扶就业。
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实施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扩大就业见习规模,支持企业、政府投资项目、科研项目设立见习岗位。对因疫情影响见习暂时中断的,相应延长见习单位补贴期限。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共享发布机制,启动“E路同行、职等你来”等网络招聘活动,组织职业指导师开设就业指导“云课堂”,实行网上面试、签约、报到。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研究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并签订2年以上(含2年)劳动合同的,分别按每人3000元、8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助。
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对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发放临时生活补助。对生活困难的失业人员及家庭,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对实现就业的低保对象,可通过“低保渐退”等措施,增强就业意愿和就业稳定性。
加强岗位援助突出托底安置。鼓励围绕补齐民生短板拓展公益性岗位,对从事公益性岗位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长1年。积极推动带贫效果显著的扶贫龙头企业、扶贫车间、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复工复产,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增收。对疫情防控期间暂时无法外出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开发卡点值守、治安巡逻等过渡性公益性岗位予以帮扶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