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杰、通讯员王亚娟)市税务局优化服务举措,及时梳理和落实涉农税收政策,助力“三农”企业减少疫情影响。
1-6月份,在增值税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免征增值税优惠582.58万元,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优惠36.58万元;在所得税方面,从事农、林、牧、渔项目的所得减免征收企业所得额794.18万元;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用地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2.69万元。针对“三农”企业机制不健全、政策知晓度较低等问题,通过志愿者小分队走进田间地头加大政策宣传,安排专人“一对一”跟踪服务,尤其加大对农机、种子、粮食加工等企业的精准服务,现场指导企业人员完成申报。进一步优化办税程序,开辟“三农”企业办税绿色通道,加快推进自助办税,降低农业企业办税成本。
1-6月份,在增值税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免征增值税优惠582.58万元,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优惠36.58万元;在所得税方面,从事农、林、牧、渔项目的所得减免征收企业所得额794.18万元;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用地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2.69万元。针对“三农”企业机制不健全、政策知晓度较低等问题,通过志愿者小分队走进田间地头加大政策宣传,安排专人“一对一”跟踪服务,尤其加大对农机、种子、粮食加工等企业的精准服务,现场指导企业人员完成申报。进一步优化办税程序,开辟“三农”企业办税绿色通道,加快推进自助办税,降低农业企业办税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