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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学技术局开展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

时间:2020-07-08 10:55:56  来源:  作者:

       本报讯(记者张春红)市科学技术局组织开展2020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构建多主体协同、多要素联动、多领域互动的综合创新生态体系。
       根据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现状,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建设标准暂定为: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发展方向明确,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创新型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孵化场地手续齐全完备、使用合法,具备孵化企业的基本条件和安全条件;管理团队得力,机构设置合理,具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自身及在孵企业的统计数据齐全;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使用面积达7000平方米以上(专业孵化器达3000平方米以上);可自主支配场地内的在孵企业达10家以上(专业孵化器的在孵企业应达7家以上)。在孵企业应属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或科技型初创项目,在孵企业应占孵化器内企业总数的70%以上;与投融资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等方式,具有完善的投融资功能;专业孵化器应具备专业技术领域的公共平台或中试平台,并具有专业化的技术服务能力和管理团队。纸质申报材料于2020年7月25日前报送至市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科(312房间),电子版发邮箱dzskjj gxjsk2302032@163.com。已是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不得重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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