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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开展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核查认定工作

时间:2020-07-10 16:56:56  来源:  作者:

       本报讯(记者庞佳艺)近日,市民政局开展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核查认定工作,为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据了解,从2020年起,乡镇(街道)对辖区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开展每半年(每年1月和7月)一次的认证工作,市民政局根据认证情况及时做好相应保障政策的调整。经核查认证对于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符合以下情形的,从情形发生的次月起终止保障资格:儿童死亡;年满18周岁的;儿童被依法收养的;儿童户籍迁出本市的;儿童父母或父母一方能够履行监护职责的;经市民政局调查核实,认定不再符合保障资格的其他情形。此外,对于排查新发现的未满18周岁符合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的儿童,及时将其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精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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