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玉凤)记者从市科技局获悉,我市组织开展第三批省级信息消费体验中心申报工作,充分发挥信息消费在扩大内需、促进消费升级、推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
此次申报对象为在河北省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涉及信息消费相关技术、成果、应用的企业。申报条件为有固定的展示场所和完善的网络宣传平台,展示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展示产品(功能)种类不少于20项;具备承担50人以上规模集中培训或演示环境。消防安全、节能环保、卫生条件等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空间布局合理,能够满足影视展示、产品体验、培训服务等需求,且满足至少一件自主研发信息消费产品(软件或智能硬件)。展示内容为智能电视、智能音响、智能安防等新型数字家庭产品,智能手表、智能耳环、智能眼镜、智能耳机等可穿戴设备,通信和卫星导航产品,智能车载设备等。拥有专业化的运行管理团队,重视信息消费宣传推广工作,愿意承担社会义务,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对外公开,体验中心每月至少举办1次基于信息消费的培训、研讨会、交流会。
此次申报对象为在河北省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涉及信息消费相关技术、成果、应用的企业。申报条件为有固定的展示场所和完善的网络宣传平台,展示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展示产品(功能)种类不少于20项;具备承担50人以上规模集中培训或演示环境。消防安全、节能环保、卫生条件等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空间布局合理,能够满足影视展示、产品体验、培训服务等需求,且满足至少一件自主研发信息消费产品(软件或智能硬件)。展示内容为智能电视、智能音响、智能安防等新型数字家庭产品,智能手表、智能耳环、智能眼镜、智能耳机等可穿戴设备,通信和卫星导航产品,智能车载设备等。拥有专业化的运行管理团队,重视信息消费宣传推广工作,愿意承担社会义务,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对外公开,体验中心每月至少举办1次基于信息消费的培训、研讨会、交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