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杰、通讯员赵磊)市生态环境局在全面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排污许可证核心管理制度作用,将排污许可证后执法监管工作纳入年度执法的重要内容,与大气、水、土壤和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工作有机结合,多措并举、协同推进、确保实效。
制定出台《定州市生态环境局排污许可监管工作方案》,成立排污许可监管领导小组,坚持“依证监管”常态化,强化定期抽查、问题通报,加大监管处罚力度,扎实推进固定污染源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应发尽发”,严厉打击无证排污行为。
结合污染源普查数据、环评审批及验收清单、污染源动态数据库等信息,紧盯遗漏和降级管理排污单位等有关问题,兼顾“应登尽登”,按照重点管理企业100%和简化管理企业不得低于总数20%的核查比例,动态更新排污单位底单,开展排污许可证前核查、证中帮扶、证后检查等。
通过组织培训、提供政策咨询、入户普法宣传等,指导企业建立完善规范的台账记录、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记录、总量排污等信息和做好排污许可证变更,对于未在明显位置悬挂排污许可证的违法行为及不了解排污许可证使用规范的,执法人员及时提醒告知,并督促整改到位。
制定出台《定州市生态环境局排污许可监管工作方案》,成立排污许可监管领导小组,坚持“依证监管”常态化,强化定期抽查、问题通报,加大监管处罚力度,扎实推进固定污染源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应发尽发”,严厉打击无证排污行为。
结合污染源普查数据、环评审批及验收清单、污染源动态数据库等信息,紧盯遗漏和降级管理排污单位等有关问题,兼顾“应登尽登”,按照重点管理企业100%和简化管理企业不得低于总数20%的核查比例,动态更新排污单位底单,开展排污许可证前核查、证中帮扶、证后检查等。
通过组织培训、提供政策咨询、入户普法宣传等,指导企业建立完善规范的台账记录、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记录、总量排污等信息和做好排污许可证变更,对于未在明显位置悬挂排污许可证的违法行为及不了解排污许可证使用规范的,执法人员及时提醒告知,并督促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