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程文昭、通讯员赵磊)近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2021年第三季度市区环境噪声监测工作,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改善区域声环境质量。
本次监测包括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和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三个方面。共布设区域噪声监测点位107个,覆盖城区面积33.6平方公里;道路交通监测点位20个,涵盖城区道路网系统中主要交通干线,全部为城区交通干道具有代表性或有特征敏感点的位置,能反映城市建成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等不同道路交通排放噪声的排放特征;功能区点位7个,其中1类区点位1个,2类区点位4个,3类区点位1个,4类区点位1个。
为确保监测点位布局合理规范,监测数据科学有效,市生态环境局环境监控中心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成立噪声监测小组,落实噪声监测时间节点、监测频次和监测要求,并严格按照《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声环境质量标准》《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噪声监测值修正》等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要求,规范监测、严控质量,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有效。
目前,监测任务已顺利完成,并将监测数据及时完整上报。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环境监控中心将继续有序开展声环境监测工作,为全面掌握我市城区噪声排放动态及变化趋势,进一步加强声环境质量管理提供技术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