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光伟)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布第五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上等级文化馆名单,其中,市文化馆获评“国家一级馆”。
市文化馆成立于1952年,现位于中山中路100号,承担着文艺演出、文艺作品创作生产、全民艺术普及、非遗传承保护等职责。文化馆内设办公室、声乐培训室、器乐培训室、戏曲培训室、曲艺培训室、创作室、美术室、非遗室、百姓大舞台及排练厅。
近年来,市文化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管理,保障公共文化服务提供,在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我市文化事业持续发展等方面作出了贡献。
今后,市文化馆将在群众文化品牌、文化志愿服务、全民艺术普及、数字文化建设、非遗保护传承等方面持续发力,发挥好窗口、阵地、平台作用,推进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文化事业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