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风险隐患,严控高风险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此次排查治理坚持“全覆盖、无死角、无遗漏”的原则,以高风险企业和工业园区风险隐患、水源地风险隐患、辐射安全风险防范为重点,聚焦危险废物、危化品、重金属、垃圾填埋场、重要环保设施企业等领域,全面深入核查企业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制度落实情况,危险废物暂存间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转移联单制度落实情况,各类污染治理设施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规定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事项及时督促企业整改,落实污染防治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对所有风险隐患问题实行“清单式”管理,建立排查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销号清单等台账,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工作落实到位,夯实闭环管理。对发现的一般风险隐患立行立改;对发现的较大及以上风险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并限时整改;对生态环境领域各类重大风险隐患和不能完成限期整改任务的实行“零容忍”,严厉打击;对涉嫌环境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