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我市正在开展
“利剑斩污(2022-2023)”专项行动
通过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
市人民检察院和市人民法院
四部门横向联动
依法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等
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将持续到3月31日。行动中,我市按照“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紧盯突出违法犯罪行为,集聚环境监察、刑事执法、法律监督等多种手段,依法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有效剔除生态安全隐患,助推我市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通过对当前较为突出的
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对象
的打击整治
盯紧盯牢、严打严控以下六类
重点违法犯罪行为
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造假
破坏、损毁自动监测设备站房、通讯线路及其他监测监控、辅助设施的;稀释排放、旁路排放或将污染物不经规范的排污口排放,逃避自动监控设施监控的;故意改动、干扰仪器设备的环境条件或者运行状态,删除、修改、增加、干扰监测设备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以及人为使用试剂、标样干扰仪器的;通过特殊代码、远程登录等方式进入不公开的操作界面,对自动监测设备的参数和监测数据进行秘密修改的;擅自修改自动监测数据的;通过仪器数据模拟功能或者植入模拟软件,凭空生成监测数据的。
涉大气污染环境
根据“蓝天保卫战三大标志性战役”安排,着重打击七种违法犯罪行为:涉气企业违法减少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支出100万元以上的;通过私自设置管道排放有毒气体的;以危险废物液体冒充“锅炉油”,构成污染环境犯罪的;焚熔废塑料、废橡胶等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对政府维护的环境质量监测系统实施修改参数或监测数据,以及干扰采样致使监测数据严重失真的;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违反国家规定超标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受过行政处罚后又实施上述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驾驶达到报废标准或排放不合格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
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
环评文件抄袭:环评文件中项目建设地点、主体工程及其生产工艺明显不属于本项目;现有工程基本情况、污染物排放及达标情况明显不属于本项目;环境现状调查、预测评价结果明显不属于本项目或者规划的。
关键内容遗漏:环评文件隐瞒项目开工情况;遗漏生态环境红线、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为主要功能的区域等重要环境保护目标的。
数据结论错误:环评文件编造、篡改环境现状监测、调查数据或危险废物鉴别结果;降低环评标准,致使环评结论不正确的。
其他造假情形:建设单位和规划编制机关未组织开展公众参与却凭空编造公众参与内容或篡改实际公众参与调查结果的。
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
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无经营处置资质的黑作坊、黑工厂及个人,非法收集、贩卖、利用、倾倒、处置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的;向流域、海域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的;危废产生企业及工作人员明知他人无经营许可证或超出经营许可范围,向其提供或委托其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危废运输企业、经营单位及工作人员明知无资质或超出经营许可范围,参与非法收集、贮存、运输、利用、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
破坏矿产资源
无证开采、擅自改变开采方式、超出批准矿区范围等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以各种工程建设名义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利用种植养殖场、洗矿厂等产所作为掩护进行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关闭矿井、取缔矿井、废弃矿井等区域盗采矿产资源的。
涉疫污染环境
非法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医疗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废物、核酸检测产生的医疗废弃物及疫情防护用品废弃物的;跨区域倾倒、处置医疗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废物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