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晓红)2月23日,河北省召开学习贯彻《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电视电话会议,传达学习全国学习贯彻《规定》座谈会精神,就我省学习贯彻《规定》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我市领导杨宝东、崔立新、李新立以及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等在定州分会场集中进行了收听收看。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规定》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基础性法规,对于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指出,《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社会和谐的有力保障,各级各部门要把学习《规定》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结合本地实际,完善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各方面责任。同时,要强化日常督导检查,把学习《规定》贯彻到日常工作中, 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推向深入,为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打下深厚的群众基础,凝聚强大的社会力量,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规定》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上来;要强化举措,加大力度,深入推动《规定》贯彻落实;要以学习贯彻《规定》为契机,形成全党全社会反腐倡廉整体合力,为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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