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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3月1日起施行

时间:2017-03-02 09:52:35  来源:  作者:

   本报讯(通讯员王雁)《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于3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坚持以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理念,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严密的责任体系和完善的系统治理提升安全生产总体水平。
   条例的主要内容包括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进标准化建设,健全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重点行业安全生产规定,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条例明确,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遵循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生产经营单位是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条例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明确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及其分管负责人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障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风险因素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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