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开展统一行动,早高峰期间,在市区主要路口对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等车辆的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情况进行查处。行动中,公安民警对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驾乘人员,采取接受学习教育30分钟或做维护交通秩序志愿者“二选一”的教育处罚方式,让当事人接受法治教育,提升交通安全意识。
记者薛宁摄
12月13日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开展统一行动,早高峰期间,在市区主要路口对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等车辆的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情况进行查处。行动中,公安民警对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驾乘人员,采取接受学习教育30分钟或做维护交通秩序志愿者“二选一”的教育处罚方式,让当事人接受法治教育,提升交通安全意识。
记者薛宁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