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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办公厅印发《实施意见》 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主题教育成果

时间:2020-11-11 10:38:04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

湖南日报11月10日讯 (记者 周帙恒)近日,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市州、县市区委,省委各部委,省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全文如下: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持续推动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团结带领全省人民投身打造“三个高地”、担当“四新”使命,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湖南实际,现就全省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心走实

1.坚持原原本本学。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组织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见实效,把学思用贯通起来、知信行统一起来。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中心内容和首要任务,作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的主课和必修课。完善党委(党组)会议政治理论学习“第一议题”制度、结合工作经常学习制度,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要认真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推行“每月一次、上下同题”模式,列出专题,集中学习研讨,每年至少举办1期读书班。党员领导干部要制定学习清单,列出年度重点书目学习,每年至少到基层单位或所在党支部讲1次专题党课。基层党组织要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把党的创新理论学习作为“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的主题主线。

2.创新学习教育方式。采取巡回宣讲、微党课、微视频和“田间课堂”“社区讲坛”等方式,推动理论学习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网站。结合基层实际,分类梳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组织党员经常学习。运用学习强国、红星网、红星云、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等,为党员、干部提供分众化、差异化的网络专题培训。建立理论学习领学员、宣讲员、督导员队伍,提升学习效果。

3.加大述学评学考学力度。把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情况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上级党组织派人列席指导下级党组织党建述职、民主生活会等有关会议时,要对学习情况进行点评,发现并督促解决存在问题。以适当方式检验党员、干部学习效果。将述学评学考学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表彰奖励、党员民主评议等的重要依据。

二、切实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淬炼和政治历练

4.扎实开展红色教育和党性教育。利用湖南红色资源,挖掘湖南重要历史人物、重大党史事件,读好红色书籍,讲好红色故事,观看红色电影,传承红色基因,坚定理想信念。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专题教育,从党的光辉历史中汲取砥砺奋进的精神力量。加强党性教育基地和党员教育培训示范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半条被子的温暖”专题陈列馆、岳麓书院等红色基地作用。强化对党忠诚教育,每年“七一”前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党日活动,坚持和完善入党宣誓、重温入党誓词和入党志愿书、党员过“政治生日”、佩戴党员徽章等政治仪式,强化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把党章作为必修课,列入党性教育和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必学内容,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安排1次党章集体学习,党支部每年组织1次党章专题学习交流;探索设立“党内法规学习日”,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规党纪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强化组织观念,做到“四个服从”。

5.经常政治扫描和检修。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要按照“四个对照”要求经常开展政治体检,重点从政治、思想、组织、作风、能力、廉洁等方面检视违背初心使命的各种问题,列出问题清单。领导班子还要针对巡视巡察、政治建设考察、干部考核、专项督查反馈的意见,联系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重大事件、典型案件,集体讨论查找问题。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之间要经常开展谈心谈话。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切实把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起来。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组织生活,发挥示范作用。要把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整改工作同党员、干部政治体检中查找出来的问题整改结合起来,立查立改,整改情况在适当范围内公开。

6.推动政治建设考察常态化、全覆盖。健全党委领导、党委组织部门牵头实施、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政治建设考察组织领导机制。根据不同层级、不同领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际,分类细化考察办法和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健全平战结合、专常结合的考察机制,抓好考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和跟踪问效,建立干部政治素质档案,实施“一把手”政治能力提升计划。探索推动政治建设考察向基层党组织延伸的有效途径。强化考察结果运用,把政治建设考察与干部选育管用等衔接贯通起来,对政治不合格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

三、组织引导党员、干部敢担当、善作为

7.提升治理能力和专业能力。健全重大突发事件领导班子应急处置机制和党员、干部应急动员发挥作用机制,推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引导党员、干部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重大斗争中经得住考验。深入实施干部专业化能力提升计划,组织开展实战化专业能力培训,有计划地选派干部到重大斗争、重大任务一线摔打磨练,推进干部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交流任职,切实增强干部解决实际问题、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能力。通过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设岗定责、承诺践诺等办法,组织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8.健全干部担当作为的激励和保护机制。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政治激励、工作支持、待遇保障、心理关怀。健全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完善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办法,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导向。持续抓好省委全面加强基层建设“1+5”文件落实,落实好休假、体检、医疗等待遇保障措施,巩固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成果,加大对基层干部关心关爱力度,按规定及时宣传表彰担当作为先进典型。把“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具体化,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正名,稳妥推动被问责和受处分影响期满、符合有关条件的干部合理使用。

9.坚决纠治不担当不作为行为。做实做细日常管理监督,通过与干部谈心谈话、考核考察干部、办理来信来访、列席民主生活会等途径,深入了解干部担当作为情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做好提醒函询诫勉工作。把干部担当作为情况作为结合巡视巡察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大对举报反映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查核督办力度,发现不担当、不作为、不适应等不胜任现职的干部及时作出组织调整。严格执纪管理,对不敢面对问题、触及矛盾,工作长期没有实质性进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领导班子,对庸政懒政怠政的领导干部,对解决群众困难“推拖绕”的党员、干部,依规依纪依法予以问责。

四、强化宗旨意识为群众解决突出问题

10.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要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当前正在做的事情以及群众最急最忧最盼问题,每年确定重点调研课题清单,开展1次以上集体调研。领导干部要结合分管工作调研,自己撰写或主持起草1篇以上调研报告。注重调研成果转化,通过交流会、专题研讨等形式,研究分析具体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加强调研统筹,提倡“四不两直”调研方法,坚持边调研边提升,把调研的过程变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

11.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建立基层联系点,联系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深入联系点每年不少于1次,各层级联系点一般不重复交叉,主要任务是围绕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了解社情民意,帮助建强基层组织、谋划发展思路、解决发展难题。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支部制度,每个党支部至少要有1名党员领导干部联点指导。坚持和完善党员志愿服务、在职党员到工作地或居住地党组织报到、党员结对帮扶、为民服务代理等具体做法,推动党员、干部把直接联系服务群众与经常性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结合起来,在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中不断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12.回应群众关切办好民生实事。市州、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要聚焦就业就学、医疗养老、安居出行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制定年度民生实事计划,以适当方式公开进度、结果,接受群众评价和监督。健全责任、指标、考核体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年度民生实事指标任务全面完成。深入推动“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建设好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大力推进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完善新时代党员群众互联互助基层治理模式,全面提升为民服务的精准度和实效性。

13.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全面不扎实的问题,聚焦动摇党的根基、阻碍党的事业的各种问题,聚焦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种问题,列出重点、集中整治。市州、县市区党委要综合分析民意收集、信访反映、巡视巡察、调查研究等方面情况,每年确定若干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列出清单,项目化、常态化推进。加强部门联动和上下互动,对需要联动整治的问题,由牵头单位列出清单、分类交办,参与单位密切配合。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问题较多的市州、县市区和部门单位重点查访,对发现的典型案例及整改情况,以适当方式通报。

五、聚焦清正廉洁和改进作风贯彻从严要求、树立良好形象

14.坚持遵章守纪、廉洁自律。党员领导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等,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确保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全面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持续整治“打牌子”“提篮子”和围标串标、涉砂涉矿、涉金融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完善政策规定,督促领导干部主动规范、自我规范,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弘扬湖湘廉洁文化,保持共产党人高尚品格和廉洁操守。加强教育管理监督,开展常态化提醒和警示教育,对新任职领导干部及时开展廉政谈话,注重以案明纪、以案为戒、以案促改。

15.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筑牢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思想政治根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切实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统一起来,不断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作风,决不做自以为领导满意却让群众失望的蠢事。重点纠治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装样子、喊口号、做选择、搞变通、阳奉阴违,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落实工作重“形”不重“效”、重“痕”不重“绩”,学风漂浮、文山会海、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大范围要台账资料、多头重复向基层派任务要表格等突出问题。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每年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纠治情况进行自查,加强督促整改;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新动向进行梳理,作为下一年度重点纠治任务,持续深化整治。综合运用明察暗访、监督举报、重点督办,严肃查处典型问题。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纠治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建设考察、年度评议述职考核重要内容,列为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必谈内容。

党委(党组)要把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作为政治任务,切实负起主体责任,结合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发展稳定等各方面工作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认真抓好落实。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责、主动承接,上下联动、一体推进。要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加强考核评估、综合研判,及时发现解决突出问题。上级党组织要派人列席下级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专题学习研讨会等,加强具体指导。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既抓自身又抓下级,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全省党员、干部更加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敢于担当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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