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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印发《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深化移风易俗工作

时间:2018-01-24 09:20:12  来源:  作者:

本报讯日前,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深化移风易俗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全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部署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徐州市考察时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农民精神风貌,营造崇尚文明的良好社会氛围。经市文明委研究,决定在全市进一步规范深化移风易俗工作,倡导培育社会主义文明新风尚,不断提升城乡社会文明程度。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把推进乡风建设作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在全市广大农村中深入开展移风易俗“四大行动”,全面推进民风家风乡风建设,凝聚农民群众的精气神,形成崇尚文明、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合力建设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好生活,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先进引领。把先进文化引领作为推动移风易俗工作的着力点,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组织者、示范者、实践者的责任,深入挖掘移风易俗典型人物,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二)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找出来,对“移什么风”“易什么俗”要找准问题、抓住重点,有针对性的解决大操大办红白喜事、人情往来负担沉重以及非法宗教、黄赌毒等方面的问题,坚持对症下药。
    (三)坚持群众主体。移风易俗具有群众性、纷繁性、普遍性和长期性等特点,深化移风易俗工作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依靠和发动群众,通过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
(四)坚持因地制宜。结合村情,坚持“一村一策”。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到内容具体、措施量化,便于执行。实施过程中,对行之有效的要继续深化持之以恒;与实际情况不相适应的要及时纠正完善。
    三、主要内容
    移风易俗工作要以“文明村镇”创建为载体,围绕建设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目标,开展“四大专项行动”,扎实推进移风易俗工作。
    (一)培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行动
    1.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市委讲师团、市民宣讲团等队伍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讲进基层”活动,突出移风易俗、文明新风、节俭养德等主题。市属新闻媒体、自媒体平台开设专题专栏,进行宣传报道,确保每天见报见屏见网。
    2.开展中华民族传统节日主题教育活动。在春节、元宵、重阳、清明、端午等传统节庆日,开展各具特色的节日主题活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传承革命文化和革命传统,发掘节日文化内涵,培树节日新风。加强对节日习俗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让节日习俗、风土民情、传统技艺活起来,讲好节日故事,弘扬节日精神,形成新习俗。
    3.开展培育优良家风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广泛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倡导忠诚、责任、亲情、学习、公益的理念,引导广大家庭以德治家、文明立家。深入开展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和好公婆、好媳妇、好妯娌等身边榜样评选表彰活动,树立正确的家庭伦理和家庭美德,建设新时期的家风文化。开展优秀童谣征集传唱和经典诵读、社会实践等活动,引导青少年做好家风的传承者、践行者。
    (二)婚丧礼俗专项整治行动
    1.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治理行动。市区范围内,全面禁止在婚丧喜庆过程中燃放烟花爆竹,村街(社区)要积极发挥红白理事会引导管理作用。同时加强烟花爆竹源头管控,对贮存、运输、销售、燃放等各个环节进行管控,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罚款、拘留等处罚。
    2.开展婚丧喜事大操大办治理行动。坚持党员干部带头示范,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破除低俗陋习,控制人情往来,抵制讲排场、摆阔气的歪风邪气。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带头执行《定州市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规定(试行)》,带头抵制大操大办奢侈浪费歪风。严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组织、参与、纵容婚丧事大操大办,实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婚丧喜事报告备案制度,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经查实给予严肃处理。同时倡导市两代表一委员、企业家等社会精英和能人积极参与,带头做表率,树立良好示范作用。

3.开展婚丧礼俗社会宣教活动。一是对婚礼,禁止大操大办,超常收受礼金,倡导以集体婚礼、公益婚礼、旅行婚礼等方式,举办节俭适度而又不失隆重、富有纪念意义的婚礼;二是对丧事,禁止铺张浪费,收受大额礼金,行跪拜礼等,倡导鞠躬礼,采取“献一束花、植一棵树”等方式祭奠逝者,弘扬勤俭节约、厚养薄葬的传统美德;三是对喜事,禁止大摆筵席,巧立名目收受礼金,倡导生育、升学、入伍、寿日、乔迁、谢师宴等喜事廉办,通过一条短信、一杯清茶、一句问候等文明方式,表达贺意,增进感情。
    (三)殡葬改革治理行动
    1.扎实推进殡葬改革。党员、干部带头文明治丧,简办丧事,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他人合法权益。禁止在居民区、城区街道、公共场所停放遗体、灵柩、燃放鞭炮、焚烧祭品等行为。严禁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丧事活动中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严禁借机收敛钱财,违规违纪者将严肃处理。
    2.倡导火葬、生态葬。鼓励采取火葬、树葬、花葬等生态节地葬法,鼓励党员、干部去世后捐献器官或遗体,鼓励文明低碳祭扫,采取敬献鲜花、植树绿化、经典诵读等方式缅怀故人。积极参与社区公祭、集体公祭、网络祭扫等现代追思活动,引领群众逐步转移到精神传承上来。
    3.加强殡葬服务管理。加大殡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完善殡仪馆、公益性公墓及公益性骨灰堂等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加快完善惠民殡葬政策,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规范内部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为群众提供满意服务。
    (四)文明村镇创建行动
    1.加强农村“十个一”建设。农村“十个一”,即:建好一个村民中心,宣传普及科学文明知识;建好一个文化广场,组织农民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建好一条乡风文明示范街,绘制核心价值观、倡树新风的文化强;建好一批善行公德榜,宣传身边好人、弘扬善行义举;建好一套村规民约,以民主讨论的方式制订包括操办婚丧喜庆活动在内的公共行为规范;建好一个红白理事会,以村民自我管理的方式,推进文明节俭办婚丧活动;建好一个道德讲堂,通过道德评议,推动形成崇德向善之风;建好一支志愿者队伍,劝导不文明行为,关爱留守儿童和孤残老人;建好一支乡贤骨干队伍,突出农村优秀干部、身边好人、爱心企业家等重点人群,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每年评选表彰或复检一次“十星级文明户”或“五好文明家庭”,引导农民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
    2.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在全市广大农村中深入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推动《定州市2017-2020年文明村镇创建行动计划》顺利实施,确保在2020年实现市级文明村镇达到90%以上。同时,把移风易俗列入文明村镇重要创建内容,在此基础上,开展“移风易俗示范村、示范镇”创建活动,切实提升农村文明水平。
    3.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在广大农村中引导群众注重家庭文明创建,充分运用十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最美家庭等家庭文明创建载体,评选表彰一批群众身边的先进典型,形成以孝养德、以俭养德,互帮互助、相亲相爱、邻里守望的良好社会风尚。
    4.加强基层农村社会管理。充分发挥农村村规民约、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毒会、红白理事会等“一约四会”作用,建立健全制度保障,制定办理流程、标准要求,做到公示上墙。发挥道德评议会作用,对村民婚丧事宜、孝敬老人、保护儿童、诚实守信等民间风气进行定期评议,引导群众遵守道德规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文明委主任为组长,文明委副主任为副组长,文明委成员单位为成员的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加强移风易俗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各乡镇(办)要高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组织人员深入村(社区),全面了解移风易俗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扎实推进移风易俗工作。
    (二)营造浓厚氛围。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组织开展移风易俗大讨论,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移风易俗专题宣讲活动。通过媒体评论、专题节目、文艺汇演和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加大移风易俗、遏制农村陋习经验做法的宣传力度,推出一批移风易俗的公益广告和宣传典型,提高移风易俗在群众中的影响力。
    (三)强化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农村红白理事会等自治组织,强化服务管理职能。同时加强移风易俗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检查,大力推行公正廉洁执法,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切实提高执法的公信力。加强宣教队伍建设,让群众对移风易俗工作有更全面和深刻的理解,引领广大干部群众更新思想观念、革除陈规陋习,逐步增强移风易俗自觉意识。
    (四)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加大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巡查力度,对违反殡改规定、涉足封建迷信活动和婚丧活动大操大办的党员干部按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同时发挥民间自治组织积极作用,建立移风易俗长效机制,促进移风易俗管理制度化、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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