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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考风考纪教育确保高考工作顺利进行

时间:2010-04-30 14:51:16  来源:  作者:

定州市副市长、招生考试委员会主任  王洪达
(2010年4月29日)

    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临近,今年又是河北省教育考试综合整治年,为贯彻落实省高考招生工作会议精神,严肃考风考纪,保证公平公正,构建和谐的高考环境,从今天开始,在全市集中开展高考考风考纪教育月活动。
    一、立即开展考风考纪教育月活动。考风考纪教育是高考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部门、各有关学校要从提高全市教育教学质量的大局出发,站在为国家培养合格人才和选拔优秀人才的高度,扎实开展高考考风考纪教育月活动。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市、校两级考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安排部署、督导检查,确保考风考纪教育月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各有关学校也要成立高考考风考纪教育工作组织机构,按照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考风考纪教育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下大力端正校风学风,端正考风考纪,着力培养广大师生高考纪律规范意识和诚实守信的道德观念,确保考风考纪教育月活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二、全面规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纪律。今年高考纪律更加严格,教育部规定:对在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违规考生的违规事实记入《考生电子档案》,对考生的一生都将产生不良影响。为确保高考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广大考生切身利益,要突出抓好三项重点工作。一要层层落实责任。市教育局与各考点主考、设点学校校长、派出主监考学校校长、考生学校校长签订责任书,相关学校与考务教师,逐一签定责任书,做到责任到校、责任到人。对高考中出现的违规、违纪、失职、失误等问题,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二要加强目标考核。将高校招生考试的考风考纪问题要列入各学校、教师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与评模、评职、提职、晋级等挂钩,凡有考试违纪问题的学校和教师,一律不得评优评先,学校校长不得评模晋级。三要加大宣传力度。市教育局要主动与宣传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广泛宣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纪律,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各学校要通过宣传栏、板报、标语、班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考风考纪的宣传活动,让考生和家长充分了解、严格遵守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有关政策和规定。
    三、精心组织考风考纪教育月活动。市教育局要制定实施好高考考风考纪教育工作计划,明确各阶段的时间安排、目标任务、工作重点、活动方式和具体内容,认真组织各学校做好各阶段、各环节教育工作。每个阶段工作结束后,集中汇报交流阶段工作经验和下阶段工作安排。各有关学校要通过组织全体考生认真学习《考生守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高考有关政策规定和对违纪舞弊考生的处理情况等。在此基础上,深入学生开展诚信教育,组织一次诚信考试签字活动,并向每个考生和家长发一封公开信,提高学生的自律能力和道德水准。同时,要进一步加强考生应试心理素质和技能教育,以达到稳定考生情绪,树立积极备战,文明应考的心理状态和正确的竞争意识。
    高考是一方净土,高考纪律是刚性约束,广大家长和考生切不可在高考纪律问题上一失足成千古恨。同时,希望各位家长悉心指导孩子科学安排学习,合理饮食,充足睡眠,为孩子营造温馨的家庭环境,预祝全体考生考出优异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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