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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时间:2012-09-18 10:32:11  来源:  作者:

本报讯(通讯员张红刚记者杨梦来)市检察院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这一主题,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始终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贯穿执法办案始终,在依法监督的同时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切实维护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
该院在审查逮捕工作中,积极探索适用刑事和解制度,对刑事和解适用的范围、适用条件加以界定,以调解优先,采取以情调解、以理调解、以法调解等形式,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力求做到“五个统一”:即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有机统一,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与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有机统一,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有机统一,执法办案与化解矛盾有机统一。加强同公安机关的联系,对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在引导侦查取证的同时,及时掌握案件的原因、掌控案件的动态、分析案件的趋势,提出处置案件的方案,重视案件引起的社会矛盾,做到早知晓、早沟通、早汇报、早解决,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完善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大力畅通和拓宽群众反映诉求渠道,零距离地倾听群众诉求,及时掌握社情民意,不断提高社会矛盾化解的能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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