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春红)市计生局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主线,通过全力打造“阳光计生”,做到还权于民、取信于民、优惠于民,实现“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
严格执法,便民维权。该局严格实行执法人员资格审核和持证上岗制度,健全了生育登记、生育审批、执法公示、民主评议、干部审核等各项规章制度。深入开展便民维权活动,各乡镇(办)都建成了一站式行政服务大厅,设立便民服务窗口,制订了11项便民措施,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市、乡、村三级层层实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将公开内容、标准、时限进行了统一规范。建立并实行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在县、立案在县、管理在县、使用在县”的“四在县”工作机制,依法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依法做好计生信访。建立和完善“统一领导、属地落实、综合解决、依法规范、民主监督、信息推动”为主要内容的长效工作机制,初级信访结案率达到100%;建立完善权力监控机制。认真落实“一热线、三公开、四评议、五监督”制度,真正实现了行政管理法制化、业务流程规范化、政务公开制度化的“阳光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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