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张昶记者杜宪)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市住建局主动进位、全程跟踪我市各房地产的开发项目,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监管的力度,全面推进我市房地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强化工程报建和施工许可审查制度,开工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施工单位,不得擅自进行施工。建设单位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全过程的监督执法,强化对“标前”和“标后”行为的监督,强化交易市场和施工现场的监管联动,严肃查处肢解发包、违法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
加大建设工程稽查力度,大力开展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程,重点查处房地产企业无资质开发、超越资质等级开发、发布虚假广告、合同欺诈、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商品房等行为。同时,加大商品房交易知识的普法宣传力度,通过公共媒体提醒广大市民购买无预售许可证商品房的危害,并定期发布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名单,为群众理性购房提供依据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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