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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 出台《意见》“降门槛”主动服务强管理

时间:2013-10-28 09:35:15  来源:  作者:

本报讯(记者闫韶红通讯员陈丙连)为进一步鼓励支持全民创业,力促市场主体增量发展,市工商局制定出台了《关于鼓励全民创业促进全市市场主体增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通过21条意见实施,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减少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营造宽松发展环境,全力支持市场主体做大、做强。
    该《意见》从降低准入门槛、放宽登记条件、缩短审批时限、放宽主体管制等方面出台了新举措。扩大注册资本认缴制范围,将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的范围由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的有限公司,扩大到了注册资本300万元以下的有限公司,逐步与商事登记制度接轨;允许自主选择经营范围,不受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的限制;对重点项目企业主体资格先行确认,取消重点项目企业办理营业执照的前置审批文件,使项目尽快落地,早开工、早建设、早见效;支持自主创业,在各登记注册窗口开设自主创业登记绿色通道,为退役军人、留学回国人员、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和残疾人员等自主创业人员提供政策咨询、事前指导、跟踪辅导、快速办结等“一条龙”服务。
    此外,《意见》还在企业住所证明、企业集团登记条件、出资方式、家庭农场登记、审批时限、行政指导、融资等方面出台了更优惠更宽松的政策,全力鼓励支持全民创业和市场主体增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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