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青锋通讯员马春红)为深入推进“法治定州、平安定州”建设,日前,长安路街道办事处率先在各村推行了“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
该办事处组织辖区各村(社区)主任和市顺治律师事务所律师,召开了“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对接会,对制度的基本原则、服务形式及重点内容等进行深入学习。会后,各村与律师进行了对接,并签订了《定州市聘请农村(居)法律顾问协议》。
据悉,此项制度旨在为广大群众提供基础性、延伸性法律服务,全面提升群众法治观念,逐步构建稳定、平安、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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