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马占军记者贾旭鸿)根据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要求,自4月20日起,国网定州供电公司对销售电价进行了调整。根据2014年度销售电量数据,涉及本次调价的大工业、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量为11.91亿千瓦时,按照调价降幅标准,将减少我市大工业及一般工商业企业电费支出0.62亿元。
据介绍,本次调价涉及执行大工业电价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两种类别的电力用户,调整标准为大工业用电价格每千瓦时降低0.031元,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每千瓦时降低0.1139元。本次调价还调整了峰谷分时电价用户的高峰、低谷时段电价浮动幅度,其中高峰和低谷时段用电价格在平段电价基础上分别上、下浮动40%;尖峰时段用电价格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60%;“双蓄”设备低谷时段用电价格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50%。
本次调价还将逐步取消化肥电价优惠。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中的中小化肥生产用电价格平均每千瓦时提高0.1元,大工业用电类别中的中小化肥用电价格平均每千瓦时提高0.0977元。物价部门规定,自2016年4月20日起将全部取消化肥生产用电优惠电价。除中小化肥外,其他化肥生产用电改按大工业用电价格执行。
市供电公司迅速反应、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完成了对调价用户范围梳理、程序修改、电价调整参数卡配发、营销业务流程清理及调价政策电费算法复核等工作;在电价调整具体实施中,完成了电价参数调整和抄表工作;在电价调整工作完成后,还将对所有调价用户开展电价普查,及时纠正电价执行不到位情况,确保电价调整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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