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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建立心理矫正制度促进安置帮教

时间:2015-06-16 16:56:09  来源:  作者:

本报讯(记者马梦超)为了提高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心理素质,增强其社会适应能力,市司法局建立心理矫正制度,促进安置帮教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该局成立以社会心理医生为主体的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对象心理咨询队伍,对两类人员及时进行心理疏导、教育和矫正。在我市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教育基地建立心理咨询室,定期组织对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集中教育学习,及时解答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对象心中的疑虑,为其提供情绪疏导和心理辅导服务。邀请法律专家、心理咨询专家和政法干警组成讲师队伍,从稳定情绪、关心生活、法制教育等方面入手,转化思想,使他们树立重新做人的信心,早日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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