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武珂马子涵)为打击非法集资行为、规范金融市场经营秩序,市工商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开展投资类公司专项整治行动。
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组织领导、任务目标和保障措施,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集中组织执法力量,对投资类公司的广告宣传、经营范围、群众投诉等内容进行拉网式排查,依法处理违规违法经营行为,引导督促企业依规合法经营。对发现的涉嫌非法集资线索或非法集资行为,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加强信息公示核查。结合上级部门组织开展的企业信息抽查活动,对投资类公司公示的即时信息、年报信息、出资信息进行重点核查,对未按期履行年报义务、未按期公示企业信息,或在履行公示义务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企业,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降低企业信用等级。
强化信用监管措施。对于在专项行动中拒绝执法人员或委托的专业机构进入被检查场所、拒绝向执法人员或委托的专业机构提供相关材料、不按期如实提供相关材料等阻扰执法行为的企业,一律视为“不予配合情节严重”行为,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暂停办理投资类公司的主体准入、变更登记等业务,确保防范非法集资风险,维护正常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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