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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推行预储金制度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

时间:2015-08-05 14:48:59  来源:  作者:

本报讯(通讯员侯林记者杜宪)市住建局全面推行预储金制度,破解拖欠农民工工资难题。
据介绍,我市在全市推行农民工工资预储金制度,要求新开工项目建设单位在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预储金专用账户,经过相关单位核实、主管部门监管,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结转工程由施工企业将工人工资按月足额缴存到银行,由银行依据企业所报工资表及个人账户发放到位。
建设单位在申领施工许可证前将预储金一次性全部划转到预储金账户,建设工程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预储金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总价的比例按20%执行;建设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先按不少于合同总价的4%划转,此后按工程施工阶段在施工前分批划转。
据了解,根据项目工程安排和特点,该局对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行了检查摸底,对新开工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全部签订了《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截至目前,协助人社部门解决建筑领域农民工投诉案件十余起,涉及农民工工资总额900万元,有效地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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