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建局积极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创新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监管方式,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负担。
该局将原来由行业主管部门收取企业的工资保证金存到财政专户保管的方式,改为由企业直接在银行设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存储。2018年新开工项目全部由缴存企业自行在银行设立工资保证金专户存储,商业银行、监管部门、缴存企业签订三方监管协议进行监管,缴存期间,资金不发生所有权的转移,仍然在企业账户中,但企业不得私自动用该账户所存资金。对2017年以前收取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逐项进行清理,工程已竣工验收的及时予以返还;工程未竣工验收的,将原缴存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转存到由原缴存单位开设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由规建局进行监管,待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解除监管。 (记者王登强、通讯员柳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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