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宁凯、通讯员陈彧)市行政审批局积极推进京津冀资质资格互认改革,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方便企业群众跨区域办事创业。
第一批京津冀资质资格互认清单共50个主项、165个子项,涉及行政审批局的有8个主项的业务。该局主动作为,全力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旅行社设立许可、导游证核发等事项的资质资格互认工作,全面加强地区之间的沟通对接,强化对一线人员的业务指导培训,确保京津冀资质资格互认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严格落实资质资格互认。对互认后直接生效的资质资格,不再要求企业群众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可直接使用;对备案生效的资质资格,企业群众凭已有资质资格在当地备案,行政审批局按即办件办理,备案后即可使用;对认定生效的资质资格,企业群众凭已有资质资格申领证照文书,行政审批局按即办件办理。对备案生效和认定生效的资质资格,行政审批局除原有资质资格、申请书等基本申请材料外,不再额外增加申请材料、提高申办条件。
全面推进三地审管协同。建立健全信息双向反馈共享机制,加强资质资格的审批信息与事中事后监管信息京津冀三地之间的共享,统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及信用监管,探索联合发布统一审批监管政策法规及标准规范,开展联动执法。
多措加强互认政策宣传。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平台,积极联系行业协会、商会等机构,向企业和群众广泛宣传和解读资质资格互认相关政策,提高社会知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