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新亮)去超市购物,将随身携带的东西寄存在超市的储物柜里,可回来后,看到自己放东西的物柜大开着,里面已空空如也,碰到这样的情况,错在谁?近日,市民臧女士就碰到了这样的事情,郁闷坏了。
事件回放:储物柜里女包不翼而飞
近日,市民臧女士去市区某超市购物,将自己的提包存在了超市的储物柜里,可购物归来后却发现柜门大开,自己的提包不翼而飞!随后,她找到超市工作人员,要求调看监控录像。录像的内容让她大吃一惊:在她离开储物柜后,柜子竟自行弹开了,随后有路过的几人曾帮助她关闭柜门,可都未果。这时,一名妇女和其领着的两个孩子出现在镜头中,其中一名七八岁的孩子上前一把扯下臧女士的提包,而那名妇女低着头取出了自己的东西,随后三人迅速离开现场。
对此,超市方表示,超市储物柜属自愿存放,责任应完全由臧女士承担。“我不存放,拿进去我的包超市会答应吗?”臧女士认为超市说法不可理解。
市民:储物柜丢东西超市有责任
记者近日走访了位于明月南街、商业街、中山路的多家大卖场,看到大多数市民在存放物品时,对储物柜都相当信任,像提包、电子产品等物,都放心地放在储物柜中。当记者问一些市民,有没有想过放在超市储物柜里的东西会遗失时,“没想过”是大部分市民的回答。
“柜子要凭密码才能打开,不会有什么问题的!”采访中,多位市民存在这样的想法。可当记者指着储物柜上的“寄存须知”问一位顾客有没有仔细看过时,对方摇摇头说自己从来没有细看过上面的提示,没有那么多想法。“如果放在柜子里的东西丢了,你觉得超市方有责任吗?”对于记者的这个问题,绝大多数市民都觉得,存在储物柜里的物品丢失,超市应该负责,至少是负一部分责任。“储物柜是超市设置和管理的,顾客丢了东西,当然该由超市赔偿。”一位市民这样说道。
超市:储物柜属便民自助服务,顾客自己要当心
“这储物柜的问题,在我们这儿很少出现,但确实是这个行业比较棘手的问题!”一家超市的负责人表示,储物柜是为便民设置的,使用也是自助式的,一般超市都会在储物柜上贴“寄存须知”,明确操作步骤和使用规则。像是“禁止存放贵重物品”、“当天存放当天取走”等。可不少市民还是会因为操作失误或不遵守规定而造成损失,随后就会找超市负责。“其实储物柜里的东西丢失,原因也有很多种,情况比较复杂,很多时候责任难以明确。”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有时候物品遗失,可能是因为顾客在关柜子时没将柜子锁牢,或是自己不小心把密码纸弄丢了,甚至是被别人偷窥了密码。像这些因为没有按照“寄存须知”而引起的损失,超市将不负任何责任。
律师:超市有责,比例难定,保存物证很关键
对此,法律工作者王甫律师表示,顾客到超市购物,双方已形成合同关系,虽是免费,但并不能免责。超市对顾客负有附随义务,超市既然规定顾客不能将物品带入超市,便有义务提供安全的场所存放物品。但超市的责任比例难定,如果储物柜确系存在故障而导致遗失,由超市方负责,若是被盗或被误领,首先应该及时报案,超市亦应承担一定的责任,但其比例较难界定。像臧女士遇到的这种情况,首先应该及时报警,警方介入后,将监控录像等有效证据封存,密码纸也应妥善保存,这将是责任界
市消协也提醒广大市民,在超市存包,尽可能不存放贵重物品,并按照超市的“寄存须知”操作,避免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