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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多项举措惠及弱势群体

时间:2013-10-30 10:28:18  来源:  作者:

本报讯(记者贾旭鸿)近日,记者从人社局获悉,2013年1─9月份,我市城镇居民报销2390人次,医疗费用总额2313.2万元,医疗保险报销1388.36万元,综合报销比例达到60%以上。
    据悉,2013年我市城镇居民参保人数为52686人,比去年增加2526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30%。目前,各级政府对我市城镇居民参保人的一般性补助提高到每人每年280元。我市对于特殊群体也出台了相应政策:自2013年度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个人不再缴纳,由市政府按原渠道给予补贴。另外,还将成人居民的意外伤害医疗费用同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保险报销范畴。参保居民一个参保年度内,成人累计消费至7万元、18周岁以下学生儿童及大学生累计消费至10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进入大额医疗保险责任范畴,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额由7万元提高到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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