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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甘服刑越狱未遂 定州监狱两罪犯获严判

时间:2013-11-01 14:50:57  来源:  作者:

本报讯(通讯员丙寅记者高龙新亮)在监狱服刑期间,不甘心失去自由,策划越狱。没想到,越狱未果,还要为此受到法律严惩。10月25日,市法院在定州监狱对马某、罗某脱逃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对在定州监狱服刑的2000余名罪犯进行了现场警示教育。
    1988年出生的马某是沧州人,2007年7月4日因犯抢劫罪、盗窃枪支罪、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一万一千元。1975年出生的罗某是四川省宜宾市人,2011年11月7日因犯拐卖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六万元。不甘心服刑的二人在监狱相识后开始预谋从定州监狱脱逃。7月14日6时许,二人将同监区一名服刑人员哄骗至六监区车间二楼南侧库房门口后实施劫持,并以此要挟主管狱长和值班干警为他们准备车辆,试图逃离监狱。后经主管狱长和值班干警劝阻,人质被解救,二人脱逃未遂。
    10月25日,市法院在定州监狱对马某、罗某脱逃罪一案公开宣判,同时对在定州监狱服刑的2000余名罪犯进行了现场警示教育。法院审理认为,二人在服刑改造期间劫持人质试图从改造场所逃走,其行为均已构成脱逃罪。判决被告人马某犯脱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与前罪未执行完毕的刑罚有期徒刑十一年二十二天,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一万一千元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一万一千元。被告人罗某犯脱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与前罪未执行完毕的刑罚有期徒刑四年五个月二十七天,并处罚金六万元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六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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