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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具消毒企业不得建在居民楼内

时间:2013-12-18 10:18:09  来源:  作者:

本报讯(记者牛勇)餐饮具消毒一直是广大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近日,记者从市卫生监督部门获悉,12月1日,《河北省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规定,从事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的企业,必须向所在地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备案后才能从事消毒服务活动。截至日前,我市卫生监督部门正在全力督促全市11家从事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活动的单位完善手续,进行备案。
该办法明确规定,我省从事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活动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其生产场所周围30米内不得有粉尘、有害气体等扩散性污染源,不得有污水坑塘、垃圾粪堆、开放式厕所、禽畜养殖场或者其他开放性污染源。同时,从事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活动的企业还应具备诸如必须选择在地势平坦、交通方便的清洁区,不得建在居民楼内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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