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春红)日前,记者从市人口计生局获悉,根据省卫计委下发的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指导意见安排,从今年6月1日起,我市正式实施单独两孩生育政策。
据悉,单独两孩生育政策的适用范围和对象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夫妻双方一方为独生子女;夫妻双方只生育了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了一个子女;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登记在本市。
办理再生育证明的程序。本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夫妻,持本人申请材料,填写《再生育子女申请审批表》向所在单位(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单位核实。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村、居委会)对申请人的婚育状况、申请理由进行认真审核,公示。经确认无异议的,报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核。乡级审核。乡(镇)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特殊情况审核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报市卫生计生部门审批。审查批准。市卫生计生部门对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向乡级计划生育机构下达审核批复意见并签发生育证。
办理再生育审批需要提供的材料。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户籍登记卡、结婚证;已生育(包括收养)子女户籍登记卡;第一个子女生育证件或乡级计划生育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第一个子女是违反政策生育的,应提交《河北省政策外生育结论证》);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由所在单位(村、居委会)出具独生子女证明,独生子女一方父母由所在单位(村、居委会)出具婚育情况证明。
据计生部门工作人员介绍,前来咨询“单独”二胎政策的夫妻年龄大多在30岁左右,大家的共同想法就是让孩子有个伴儿,减轻养老负担等。但事实上,我市并没有出现“单独”二胎申请的“井喷现象”,虽然前来咨询的夫妻很多,但真正来办证的却不太多,由于多一个孩子多一份责任、多一份负担等现实问题,因此很多夫妻还在犹豫当中。
记者了解到,一些申请二胎的夫妻并未通过审核,主要原因是部分家庭对是否符合单独两孩政策条件理解不够,经审查不符合单独两孩政策。此外,还有人在现场确认时,所带办证资料不齐。本报在此提醒,市民若对政策有任何疑问,可到计生部门进行咨询,符合条件的“单独家庭”递交的申请被受理后,还要经过审查等程序。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