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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保:让居民“退休”领“工资”

时间:2015-01-30 16:49:36  来源:  作者:

2014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总人数达53.3万,参保率达到92%,实现了“基本全覆盖”―――
本报记者张晓红
“感谢党,感谢政府……咱农民60岁也能‘退休’,还能领‘工资’!这在以前,真是连做梦都不敢想呀,俺们真是赶上了好时候!”近日,南城区东朱谷村63岁的成英欣,一边乐滋滋地取着养老保险金,一边跟记者聊起来。自2012年7月起,她每月都能领到55元的基础养老金,而这都是因为有了城乡居保。
截至2014年年底,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总人数达53.3万,参保率达92%,实现了“基本全覆盖”。不折不扣落实上级政策
让农民“进得来”
老有所养,民之所盼。去年,我市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和“民心工程”来抓,成立了市、乡、村三级经办机构,健全了市级专门机构负责、乡级人员专职、村级有人协办的三级工作网络。多次召开专门会议,明确关键环节,确保无缝隙覆盖。根据上级有关制度,制定出台《定州市2014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方案》规定,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我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均可自主选择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3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年满60周岁的农民,不用缴费,即可每月领取55元的基础养老金。
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自2014年起,对选择100―400元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500元及以上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政府为参保的重度残疾人每人每年代缴100元养老保险费。缴费补贴和为重度残疾人代缴养老保险费所需资金,由省、市按2:1的比例负担。同时,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及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补助、资助金额不超过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我市坚持在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上下功夫,依据政策规定,从实际出发,认真制定规范的城乡居保经办规程,形成统一工作标准,为全市广大居民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搞好宣传做通思想工作
让群众“信得过”为让广大居民吃透政策,早参保、多受益,我市召开2014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动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对各乡镇(办)参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确保基层干部和工作人员理解掌握政策、熟悉经办流程。各乡镇(办)、各村(居)委会运用多种手段,充分利用电视、宣传栏、横幅和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加强政策宣传;各村、街(社区)宣讲工作队走进千家万户、田间地头,面对面讲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相关政策,让广大城乡居民“自愿参保、主动续保”。
对于城乡居保,有些农民开始想不通。首先,是因为要自己掏腰包,这让不少农民心里犯了嘀咕,认为来了一项新的农民负担。其次,接受城乡居保,年轻人不如老年人积极,因为对老年人的好处立竿见影,到龄老人领到了“真金白银”,而年轻人“养老的事还早着呢”!许多人觉得自己才20多岁,要缴费30多年才能享受养老金待遇,似乎有些不划算,“还是过几年再缴吧,不是说最后还能补缴嘛!”
“要解决农民的思想问题,就要帮农民算好一笔账,让他们明白惠民政策到底‘惠’在哪里。”讲清了“账上钱”,农民就吃了颗“定心丸”。记者在各乡镇走访时,各级工作人员都有这样的强烈共识。
老有所养美梦圆,万千农民笑开颜。思想工作做通了,登记缴费工作刚一开始,全市上下便涌动起市民踊跃参保的热潮。
“作为制度养老,城乡居保使得农村老人的物质生活更有保障。而‘养儿防老’,则更多地表现为老人精神层面的需求。”市社保所有关负责人表示。
截至到去年底,我市36.8万名符合参保条件60周岁以下的农民,累计缴费4163.5万元,提前完成了全年的目标任务;共为16.5万名60周岁以上老人累计发放基础养老金11210.06万元,发放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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