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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民遭遇网络刷单骗局

时间:2015-04-17 10:24:42  来源:  作者:

本报讯(记者高龙)“听朋友说现在网络刷单很挣钱,坐在电脑前,一天100多元就轻松进入口袋。可谁承想,自己不但没挣到钱,反而被骗子骗走了钱。”近日,市民刘尧拨打本报热线电话,向记者诉说了自己刷单被刷走了500元钱的事儿。
刘尧一直想在网上找个兼职,几天前,在朋友圈中看到同学发布的刷单兼职消息后,便联系了对方。刘尧说,一般刷单就是按照平时淘宝购物流程那样,在指定的网店买东西,成功付款后,对方会给一定的报酬。“我第一天刷了10单,挣了20多元钱,钱在刷单后十分钟就打给了我,第二天接了30单,赚了70多元钱。”第三天,刘尧按要求拍下了两张面值200元的充值卡,将购买成功的截图发给“上家”后,对方却一次又一次以各种理由推诿,并将他拉入QQ黑名单无法联络,刘尧这才意识到自己上当了。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不少在校大学生都听说过刷单,大学生小李说,“代付单风险较低,报酬也比较少。垫付单虽然报酬高,但是风险也高,很多都是骗人的。”而在卖家一方,请人刷单也存在风险,淘宝卖家高珊告诉记者,“我们也害怕被刷单的人骗,有些刷单的人拍下商品由卖家代付,然后再申请退货,这样我们卖家的钱就打水漂了,而且还是哑巴吃黄连。”
就刘尧的情况,记者联系了淘宝客服,客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刷单是一些淘宝店铺为了淘宝搜索排名而采取的作弊行为,一般就是单品刷销量为宣传爆款做准备,从而刷新信誉以提高店铺整体信誉度。我们一旦发现商铺有这样的现象,或者某些账号过于活跃的话,会做出处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对此,世纪三和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香建勇表示,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花钱请人进行虚假评论,属于虚假宣传,违反了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其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如果因此造成消费者损害,刷单者也应当与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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