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民生>>

嬉戏摔跤致伤害双方合理担损失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定州分所主任律师香建勇

时间:2015-06-19 16:53:53  来源:  作者:

【案件回放】刘某和李某是邻居,两人从小一起长大,非常要好。2012年4月15日,闲来无事的二人到本村小卖部观看其他村民打麻将。无意间刘某聊到摔跤的话题,其他村民提议刘某和李某比赛摔跤。见自己在一旁无事可干,刘某和李某当即决意用摔跤来打发时间。于是两人来到小卖部门前空地上摆开架式,很快你推我搡地纠缠在一起,围观村民都起哄加油,看到这种场面两人也都格外用力。这时,刘某看准一个空档用力一甩,把李某摔倒在地。李香律师说法某倒地后脸上露出痛苦的表情,不能站起,刘某和围观村民把李某扶起送到医院救治。经诊断,李某椎骨骨折,出院后经法医鉴定属五级伤残。李某找刘某协商此事,刘某以已给了医疗费和李某也有责任为由对其他赔偿费用拒不赔付。无奈下李某将刘某起诉到法院,要求刘某承担其受伤的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10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和李某二人是成年人,因嬉戏摔跤造成李某伤害,二人均无过错,应当由双方合理分担损失。
【律师点评】《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刘某和李某闲来无事,对摔跤打发时间的提议一拍即合,把李某摔倒在地,这是一般竞技游戏的表现,且刘某和李某都是成年人,因嬉戏摔跤造成李某伤害,刘某并未有过错。第二十四条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对李某椎骨骨折的损害结果应由刘某、李某合理分担。




 

责任编辑:

相关新闻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