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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正在办理中

时间:2015-08-26 09:08:35  来源:  作者:

本报讯(记者张玉凤康荣昊)高校开学在即。记者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小额信贷中心获悉,我市201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正在办理。截至目前,我市提交贷款申请人数已达300多人,已受理200笔,其中40笔已通过审核,2015年我市预计参贷人数达300多人,贷款金额达240多万元。
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大学生和今年被录取新生均可登录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网站(http://syd.hee.cn/),按系统要求进行注册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由相关部门(村、乡两级民政部门)审核盖章并签姓名。借款人需要用本人身份证注册,初始密码为123。需要注意的是,续贷学生不用盖两级章,学生本人签字即可。
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由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河北籍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一项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招生统一考试并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河北籍学生,均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是指学生家庭全部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它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农村特困户或城镇低保户;孤儿及残疾人家庭;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贫困家庭;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其他贫困家庭。
据了解,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上调,其中本专科生贷款额度由原来的最高不超过6000元,现调整为8000元,研究生贷款额度由原来的最高不超过1万元,现调整为1.2万元。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小额信贷中心工作人员提醒,学生提交申请后,要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资料交到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7月20日及以前网上提交申请的,于8月10日前交纸质资料;7月20日以后网上提交申请的,于提交之日起20日内提交纸质资料,过期将视为自动放弃,给予申请退回处理;省外高校学生如果没有带加盖高校公章的贷款回执单,在开学后将回执单尽快邮寄回定州市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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