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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的通知

时间:2015-09-24 14:00:30  来源:  作者:

各乡镇(办)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党组(党委):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选好配强乡镇(办)领导班子,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和省委有关文件规定,6月24日,经市委六届七十一次常委会研究,决定在全市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着力选拔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为建设区域中心城市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选拔职位和职数
乡镇(办)副科级领导职位40个。其中面向乡镇(办)报考人员20个,面向市直部门报考人员20个。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25日至9月30日。
2、报名地点: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以下简称“市公选办”)。联系电话:2320227。
四、报名对象
1、乡镇(办)全额财政拨款、事业身份干部(不包括从2008年省市选聘大学生村官中招聘的事业单位人员);
2、市直部门性质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干部;
3、市直部门所属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干部。
五、报名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选拔的人员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实绩突出、群众威信高;
(二)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三)初始学历为全日制中专及其以下的,应当具有7年以上工龄;初始学历为大学专科、大学本科以上的应当具有4年以上工龄;
(四)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
(五)男44周岁以下(1971年9月以后出生),女42周岁以下(1973年9月以后出生);
(六)身体健康;
(七)符合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拔:
(一)2011年6月30日以后违规进入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二)在学校、医院一线工作的人员;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四)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五)受处分期间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中共定州市委组织部201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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