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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对象开始申报

时间:2019-02-19 09:37:41  来源:  作者:

    我市2019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申报工作开始,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携带相关材料申报。
    根据规定,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1933年1月1日后出生,1973年至2001年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年满60周岁。独生子女意外死亡现无子女的父母且符合前三个条件的,从年满55周岁起提前纳入奖励扶助对象。
    享受奖励扶助的人员需提供户籍证明、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单位或村委会出具的子女状况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
    申请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的需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户籍在本省;一般为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须年满49周岁;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记者聂资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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