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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费开始征缴

时间:2020-10-13 11:06:29  来源:  作者:

       本报讯(记者张玉凤)记者从我市“城乡两险”集中征缴动员部署会上获悉,10月1日至11月25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进行征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间暂定为10月份至次年2月底为缴费期,以征缴公告为准。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设定为:200元、300元、500元、1000元、3000元、5000元、8000元7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如需提高缴费档次,可到所在乡镇(街道)经办机构办理提高缴费档次手续。建档立卡、低保特困、重度残疾人由政府代缴100元。特殊群体除按100元档次缴费外,另外要缴费的,需到社保部门进行核定后从核定缴费模块缴纳。
       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280元,财政补助按照当年国家、省规定的统一标准执行。对60-69周岁、70-79周岁、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参保费用个人缴费部分,由市财政局分别按30%、50%、100%的标准予以补助,不足部分由个人缴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度残疾人员、重点优抚对象、18周岁以前的独生子女、道德模范中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及低保、特困人员、孤儿的参保个人缴费部分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全额补助,个人不缴费。
       未满18周岁的独生子女、60-69周岁、70-79周岁及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需到村委会(社区)登记参保信息,由乡镇(街道)医保经办机构统一录入医保系统后,方可享受个人缴费减免政策。为方便缴费人缴纳费款,我市针对不同人群提供了多种缴费渠道,主要有以下几种:
       委托代征方式。税务机关与委托村委会、居委会签订委托代征协议,由代征单位进行代收费款。缴费人可到最近的村委会、居委会进行缴费,缴费时由村委会、居委会指定专人使用便携式自助终端机收缴费款,或协助缴费人使用微信、手机APP缴费。
       银行代征方式。缴费人可以通过我市的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农商银行、河北银行、沧州银行、邯郸银行9家银行的柜台、自助柜员机、银行APP等方式办理缴费,完成费款入库。
       网上缴费方式。有3种主要方式:一是关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业务办理,打开“办税服务厅”“社保缴纳”模块,选择“城乡居民社保费”模块进行缴费。二是下载安装“河北税务”APP进行缴费。三是登陆“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电子税务局”网站,进入各自的“城乡居民社保”界面,输入身份证号码,选档缴费,完成费款入库。
       税务征收方式。有2种主要方式:一是税务窗口缴费,缴费人持身份证,在税务征收大厅,通过扫描二维码或离线POS机支付。二是自助终端设备缴费,在税务征收大厅自助终端机读取身份证信息或输入身份证号后,进入“城乡居民社保”界面进行选档,通过扫描二维码或刷银行卡支付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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