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曹诚琳)8月24日,我市召开2021年强化臭氧污染协同控制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通报了2021年我市强化臭氧污染协同控制工作部署和工作进展情况。
今年,我市不断强化臭氧污染协同控制工作,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年度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实现同比下降。截至8月23日,我市年度臭氧浓度为174ug/m3,较去年同期下降6.95%。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80,在全省“11+2”城市和167县区分别排第10名和第95名;同比下降18.23%,下降率在全省“11+2”城市和167县区排名分别为第1名和第14名,全市空气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
为强化臭氧污染协同控制工作,我市专门制定了臭氧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深入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夏季臭氧污染影响。
降低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强度。持续对涉挥发性有机物工业企业排放达标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全面梳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情况。全市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按要求完成“一厂一策”方案编制,并按要求组织实施整治。严格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要求,重点对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行业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等无组织排放控制情况,废气排放环节有效收集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无组织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加大对河北旭阳能源有限公司等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工业企业强化执法检查和随机抽查力度,建立完善泄漏检测与修复制度,对载有气态、液态挥发性有机物物料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大于等于2000个的,全面建立台账,组织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及时修复泄漏源。
实施低挥发性有机物替代。推进树立一批低挥发性有机物产品替代标杆企业,将全面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在无组织收集、末端治理设施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集群整治。对全市防水卷材企业进行提升改造,通过源头替代、工艺过程控制以及对产品运输、储存、装卸等流程实施密闭改造,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以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产业集群所在区域以及其周边区域为重点,对涂料油墨、印刷、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家具、人造板、钢结构等行业,以及露天喷涂汽修作业等,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无相关手续、无污染物治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备、不能对污染物进行有效收集及不能达标排放的“散乱污”企业,依法依规分类处置,确保动态清零。
强化移动源氮氧化物污染管控。充分利用遥感监测、黑烟抓拍等技术手段,加强监督性监测,强化路检路查,严格筛查超标排放车辆,对排放检测不合格车辆依法进行处罚并责令整改,覆盖所有重要物流通道,并建立超标排放重型柴油车“黑名单”。加强对车辆集中停放地和重点用车单位监督性检测,重点抽查日常监督抽测或定期排放检验初检超标、在异地进行定期排放检验的重型柴油车辆,对排放超标车辆依法查处,并当场向机动车所有人或使用人出具维修复检催告单。严格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登记管理制度,加大超标排放行为查处力度,低排区范围内禁止使用未进行编码登记、未安装牌照、未达到国三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强化油品整治与油气回收监管。各油品销售单位制定出台加油优惠鼓励政策,加大优惠宣传工作,引导公众夜间错峰加油。集中开展清除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罐车的专项整治行动,对合规加油站汽、柴油进行质量抽检,追溯不合格油品来源,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结合油品整治专项行动,夏秋季加大对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安装运行情况抽查抽检,重点抽测液阻、密闭性、气液比,重点防控期间,力争做到抽查抽检全覆盖。
强化生活源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和食品加工单位、非经营性职工食堂油烟净化设施安装运行的监督指导,督促定期清洗维护,鼓励采用第三方服务模式,对油烟超标排放、群众投诉举报集中的,督促尽快更换或改造净化装置。全面取缔城市建成区露天烧烤。对汽修行业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未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进行喷涂作业、喷涂废气处理设施简陋低效的,依法进行处罚并督促限期整改。加强建筑装饰、道路维护污染防治。引导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作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温时段停止市政道路划线、栏杆喷涂、沥青铺装、管道切割焊接、钢结构涂装作业、建筑墙体涂刷、建筑装饰、楼顶防水材料铺设等户外涉挥发性有机物作业。积极推广使用配备溶剂回收制冷系统、不直接外排废气的全封闭式干洗机,淘汰开启式干洗机。定期进行干洗机及干洗剂输送管道、阀门的检查,防止干洗剂泄漏。
加强排放监测监控。加快超级站建设进度,实现臭氧前体物挥发性有机物实时组分分析,在臭氧重污染时段解析污染来源进行针对性减排。每日关注接入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涉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业企业排放数据,对出现超标和数据异常的,及时通报并尽快核实处理;督促企业加强在线监测设施运行维护,确保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90%以上。结合管理需要,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在线和超标报警装置的安装联网及监控平台建设工作。
严格执法监管。开展臭氧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检查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工业企业、餐饮、汽修、机动车、油品储运销等行业污染防控措施。结合“环保干部万人进万企助力提升环境治理水平”主体实践活动,深入基层、企业,开展臭氧污染防控、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排放治理调研帮扶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规范执法、精准执法,防止执法“一刀切”。
优化防控措施。加强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和臭氧污染分析研判,环保、气象部门进行会商,在具备人工增雨作业条件下,气象部门尽可能组织开展地面人工增雨作业。坚持多排多限、少排少限、不排不限,对无治理设施,治理设施低效、无效,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以及无组织排放问题突出的污染企业,重点防控时段采取限产限排措施;对按要求完成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替代的企业或工序,采用蓄热燃烧、催化燃烧等高效治理技术且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企业或工序,以及其他列入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的相关企业,可不采取生产调控或其他停限产等措施。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臭氧污染防治,对列入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的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全面保障正常生产运行,实行不停产、不限产、少检查、少打扰,对相关车辆不限行。对其他与疫情防控相关的生产企业和民生项目,加大帮扶指导力度,主动帮助企业解决在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助力企业提升环境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