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青新闻网讯 11月29日,记者从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纵深推进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河北建立“三位一体”督察工作体系,已完成两轮对各市的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目前正在开展第三轮,并已分批完成了对沧州、衡水、张家口、秦皇岛、唐山、廊坊共6市的环保督察工作。
据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第三轮督察与前两轮相比,更加关注相关市在京津冀协同发展、首都“两区”建设等区域重大战略中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落实情况;更加关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比如,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建筑垃圾规范处置等;同时,第三轮督察坚决防止“一刀切”,将生态环境保护“一刀切”问题纳入督察内容,严禁为应付督察采取紧急停工停业等简单粗暴行为和“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解决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近年来,河北持续优化督察工作体系,基本构建形成了各有侧重、有机结合的“三位一体”督察工作体系,基本形成“3+3+N”(3个办法、3个规程、N个模版范式)的省级督察制度,为督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据了解, “三位一体”的督察工作体系是指例行督察、专项督察、日常督察。
其中,例行督察突出对被督察对象的全面体检,注重揭示深层次问题,推动被督察对象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推动生态环境治理水平全方位提升。
专项督察突出对被督察对象的精准督察,注重解决区域性、行业性、普遍性问题,推动被督察对象重点工作和重要任务高质量完成。近年来,生态环境有关部门统筹人员力量,围绕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保护、重点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等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专项督察,有力推动了相关重点工作的落实。
日常督察是各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通过日常工作发现的问题,帮助派驻地分析梳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不足和原因,常态化传导工作压力,督促问题解决,推动责任落实。
通过各有侧重、有机结合的“三位一体”督察工作体系,河北督察效能得到进一步提升。
文/河青新闻网记者姚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