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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政府决策先过合法性审查关

时间:2014-12-29 14:08:47  来源:  作者:

本报讯(记者林凤斌通讯员阴若天刘英战)将“职工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修改为“职工可以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将“需提供所在单位担保证明和继承人的继承协议书”修改为“需提供所在单位担保证明和继承的相关文件”,将“追索保证人的连带责任”修改为“追索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按照法制部门提出的10条合法性审查意见,对相关条文逐一修改完善后,日前,定州市政府正式发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3个规范性“红头文件”。
定州市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的重要工作规则,完善决策机制,规范决策程序,前置合法性审查关口,以防止决策过程领导“拍脑门”,提升政府决策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健全依法行政的决策机制。定州市政府聘请5名具有较高社会知名度的专业人士,成立了法制专家咨询委员会,建立起专家咨询制度,把合法性审查设为政府决策不可或缺的前提。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及有关重要会议均要有法制部门及法制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列席参加,并就相关议题提供法律参考,对不合法内容当场提出不同的审查意见和建议,责任单位必须及时按照审查意见和建议逐一进行修改完善,从机制上保障了政府决策的合法性,从源头上预防了经济和社会风险的发生。
规范依法行政的决策程序。在城市规划、价格调整、重点工程建设、招商引资、企业改制等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上,启动决策必须先由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能提交会议讨论并作出决策;决策论证过程,法制部门不但要对程序的合法性履行监督审查职责,还要通过直接参与或组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论证、社会听证等重要环节,使重大决策从内容到程序,全部合乎法律规范,充分吸纳社会意见,确保政府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定州古城恢复改造工程涉及6个社区、1500余户居民。市法制部门不但参与编制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还审查了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并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和网上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使工程得以顺利推进。
在规范性文件、重要协议等起草制定上,除要求必须有法制部门和法制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的直接参与外,还在签发批示卡上增加了“合法性审查意见栏”,并作出明确规定,未经法制部门的合法性审查不得签发。经审查,不符合法律规定、乱设职权、越权设定权责的文件和协议,法制部门将退回起草部门;职权交叉、权利义务不明确的,将协调相关部门解决。今年以来,定州市法制部门已先后对社会流浪乞讨人员医疗救助办法、涉企收费“一费制”管理暂行办法、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建设合作协议书等114件政府规范性文件和招商引资协议等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提出审查意见700多条,全部得到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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