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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对城市环境容貌进行综合整治

时间:2015-01-14 10:17:28  来源:  作者:

本报讯(见习记者严丽莎杨光伟)为提升城市环境建设水平,提高人居环境质量,我市以优环境、惠民生、打造良好发展平台为目标,对市区内中山路、兴定路、中兴路、自来佛街、清风街、博陵街等城市主干道和107国道环城段环境容貌进行综合整治。
环境卫生治“脏”。三城区督促本辖区的各社区成立专门保洁队伍,定期清理沿线两侧杂草、垃圾;取缔主干道路及便道两侧所有垃圾点,合理规划新垃圾投放点;定期对绿带裸土、道路两侧堆放物、墙体上的小广告进行清理。及时清除城区河道垃圾,并将河道两岸清理纳入日常清理范围,增设垃圾容器,推行垃圾密闭化收集运输。治理大气环境,严厉查处道路两侧1000米以内的违法涉烟、涉气、偷排偷放等污染企业,加大对焚烧秸秆、焚烧垃圾的查处力度。
容貌秩序治“乱”。对临时保留的占路市场,制定管理标准,在市场两端设置界线标志牌。对未经审批的便民摊点一律取缔,其他摊点按要求退入室内或固定设施内,对重点部位的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和流动摊点、流动商贩及时取缔并依法处罚。清除过期、废旧、残缺的户外广告、破损条幅及破旧牌匾、指示牌、落地和悬挂牌匾等,及时更换破旧标牌。严格治理车辆乱停、乱行现象,在不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的道路施划停车泊位,严厉查处乱收费、占用、挪用停车场等违法行为。对城市规划区内违规建筑物和临建进行管控、拆除。
整治施工工地。施工工地进行围挡作业,围挡外立面进行美化包装;对工地出入口进行硬化铺装,配备车辆冲洗设备或设施;对暂时尚未进行建设的工地,进行临时绿化或美化处置;严格督导建筑渣土运输车辆按照指定时间、路线和地点,密闭清运,严禁抛洒遗漏、偷倒乱倒;拆迁工地的拆除作业,必须采取喷洒等降尘措施,杜绝施工扬尘。
实施科学管理。发挥数字城管优势,推进城市精细化、规范化管理进程;拓展数字城管功能,对巡视员实施常态化GPS定位管理;安排专人每天4个时段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逐步建立城市综合管理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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