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创新省级政务服务方式方便企业群众“就近办”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以企业和办事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为目标,将需现场办理的省级政务服务事项下沉到基层一线,由市、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窗口代收代办、代为反馈办理结果,把“最多跑一次”升级为“就近跑一次”,最大限度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
《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2022年底前,实现高频省级政务服务事项市县“就近办”全覆盖,并按照“成熟一批、推广一批”的原则,逐步扩大“就近办”事项范围。
确定“就近办”事项。围绕教育、就业、卫生等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筛选现场办理频次高、覆盖面广的省级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公布《省级政务服务“就近办”事项目录》。目前已梳理形成了《省级政务服务“就近办”事项目录(第一批)》,共计28个主项(包含68个业务办理项),涉及教育、司法、人社、交通等10个省级行业部门。
编制事项审查要点。按照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要求,组织省有关部门完善事项实施清单的要素信息,细化办理情形,明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报方式、收件标准、审核程序、办理时限、发证方式等内容,编制形成简洁易懂、操作性强的事项审查要点,优化完善事项办事指南。
规范设置收件窗口。将省级政务服务“就近办”事项纳入市县政务服务中心“跨区通办窗口”收件,由市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人员提供事项的业务咨询、申报辅导、身份核验、材料代收、进度查询等服务。
制定操作规程。建立省级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运行机制,按照“就近办”流转程序,对材料代收、过程办理、邮寄送达等办理环节进行规范,厘清每个环节的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
完善技术支撑。完善省“一窗受理云平台”功能,提供点对点视频会商、在线收件、远程审核、全过程记录等业务办理的技术支撑。同时,为市县行政审批局配置权限、开通账号,授权使用省“一窗受理云平台”,实现一个系统收件、信息共享、业务贯通。
加强与寄递企业合作。完善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材料、文书寄递管理机制,与寄递企业签订寄递合作协议,明确寄递时限,切实减少企业群众办事跑动次数。
积极开展业务指导和培训。按照省级政务服务“就近办”事项审查要点,组织学习培训,开展模拟办件,提高窗口人员对“一窗受理云平台”操作熟练度和审查要点的熟识度。
《实施方案》明确了市县窗口收件、省政务服务中心初审、省级部门审批、结果邮寄送达的具体流转程序。市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身份核验,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收取并出具收件凭证,纸质材料当日寄送省有关部门按程序在承诺时限内审批办结,审批结果同步寄送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