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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全面推行审判精细化管理新模式

时间:2013-04-24 09:53:28  来源:  作者:

本报讯(通讯员潘少玲记者杨梦来)市法院以市委六届三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在审判管理上全面推行精细化管理新模式,取得了初步成效。
深化和谐办案理念,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加强业务素质的培训和提高,院长亲自撰写讲稿,定期为全体干警进行理论与法律实务培训,全院办案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精品案件层出不穷;规范办案秩序,为法官设置“隔离网”。出台了“四个严禁”,即:严禁私自办理案件,严禁私自组成合议庭,严禁私自收受财物,严禁私自保管涉案款物,切断了当事人与办案人、办案人与代理人的非正常“链条”,杜绝了合议庭的随意性和不规范性因素,有效堵塞了管理漏洞;大力消除案件瑕疵,推行内部监督评查机制。组织开庭观摩。组织观摩、评议、整改、再观摩、再评议、再整改,杜绝在办公室开庭或以询问代替开庭。点评裁判文书。定期从全体办案人员文书中抽取正反典型,院长逐篇评析,向全体审判人员讲解、点评。严格责任。实行法律文书“审批签”,责任明晰,各负其责。推行上诉案件和发回重审案件分析制度。由业务骨干组成案件评查组,由主办人当众介绍案情、说明理由、公开亮相,院长直接听取介绍、评查组评查;强化社会监督,推进“阳光司法”。坚决杜绝有损法院形象的事发生,不断在接受监督规范化、对接民意大众化上开辟新渠道,聘请10名执法监督员和10名社会监督员对法院进行执法监督,邀请社会监督员座谈2次,观摩庭审23件,评议庭审6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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