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贾旭鸿、通讯员李玉英)1-11月份,国地税联合稽查纳税人20户,国税入库税款128万元,地税入库税款30万元。
市国税局联合地税局制定了详细的联合稽查方案,建立健全了稽查信息交换、联合选案、联合检查等工作机制,从案件选定、联合进户、稽查案件审理执行等多个执法环节,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合作,既提高了稽查质效,又降低了征纳成本。国地税部门实行联合检查,互相监督,使检查程序、法律法规运用和处罚结果更加公开透明,被查企业对检查结果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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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贾旭鸿、通讯员李玉英)1-11月份,国地税联合稽查纳税人20户,国税入库税款128万元,地税入库税款30万元。
市国税局联合地税局制定了详细的联合稽查方案,建立健全了稽查信息交换、联合选案、联合检查等工作机制,从案件选定、联合进户、稽查案件审理执行等多个执法环节,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合作,既提高了稽查质效,又降低了征纳成本。国地税部门实行联合检查,互相监督,使检查程序、法律法规运用和处罚结果更加公开透明,被查企业对检查结果满意度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