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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时间:2019-02-03 09:18:12  来源:  作者:

    日前,我市印发《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实施方案》,在城市建成区划定范围内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禁止销售、燃放区域:城市建成区,南至107国道及外侧沿线村街(社区),北至唐河,东至京港澳高速公路,西至经济开发区全域,全年禁售、禁存、禁放烟花爆竹及电子炮(此区域内除夕及正月初一、初三、初五、十五早6:00至24:00可按规定燃放)。在上述区域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人员(除可燃放规定时间段)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限制燃放区域:禁止燃放区以外,全市范围内。有关乡镇(办)、村街(社区)要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少放或不放,实现逐年递减,直至全市禁放。环保部门发布重污染天气Ⅲ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时,全市禁止一切燃放活动。记者马子涵、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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