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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流动党员流而不失、流而有为

时间:2024-12-17 14:55:37  来源:  作者: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强调要从管党治党的高度做好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员队伍建设,制定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但现实情况中还存在少数流动党员去向难掌握、管理难落实、活动难组织、作用难发挥等问题。破解这些问题,需要流出地(单位)、流入地(单位)基层党组织双向发力、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流动党员实现“流出流入”两头兼顾、双向共管。

在信息摸排上精准发力,确保流动党员“不失联”。流动党员分散广、流动大,管理的关键在于做到底数清晰、组织有序。要采取措施对流出党员、流入党员进行登记,运用信息手段督促流动党员向流入地(单位)基层党组织及时报到,有效避免流动党员信息更新滞后、身份“流失”等问题。流出地(单位)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利用上门走访、电话询问等方式掌握流动党员的基本信息和流动信息,开展线上线下双摸排,确保“流出时间清、流入地点准、联系方式明”;同时,要建立并实时更新流动党员信息台账,采取定人、定期、定内容的包联方式确保对流动党员的有效联系。流入地(单位)基层党组织要主动靠前,依托流出地党组织(单位)提供的“流动台账”,及时沟通解决流动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思想教育衔接、生活服务对接等问题,持续开展暖“流”行动,推动党员从“流入”变为“融入”、“安家”变“安心”,有效增强流动党员的归属感、认同感、获得感,真正实现心有所属、身有所归。

在管理教育上凝心聚力,确保流动党员“不辍学”。流动党员长期在外工作,生活场所不易固定、工作时间不一致,容易出现管理跟不上、教育形式化等现象。要细化流出地(单位)基层党组织需要承担的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等7项主体责任和流入地(单位)基层党组织需要承担的组织流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等6项管理责任,推动基层党组织明责履责尽责,切实抓好流动党员日常管理工作。要把学习教育摆在突出位置,抓牢“远程送学”,精选优质资源、汇编“学习礼包”,持续为流动党员配送“思想套餐”;要抓牢“现场讲学”做优线下服务,抓住流动党员外出前和返乡后两个时间节点建立集中补课制度,通过党员大会、党员冬春训、集中学习、谈心谈话等方式,组织流动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教育培训,确保流动党员思想“不掉链”、学习“不掉线”。

在作用发挥上持续用力,确保流动党员“不掉队”。流动党员是流动的人才资源,引导流动党员主动亮身份、践承诺、作表率是抓好党员队伍建设的重点,更是推动基层党建提质增效的着力点。流入地(单位)基层党组织要扮演好“服务员”角色,积极搭建“能力平台”,主动提供“精准服务”,充分挖掘和利用流动党员“潜在价值”,鼓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引导流动党员在本职岗位上履职尽责,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城乡基层治理、联系服务群众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流出地(单位)基层党组织要通过关心帮助流动党员家庭生活,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激发其回报家乡的动力与信心;要结合当地特色产业,依托人才政策开展“引老乡、回故乡、建家乡”活动,鼓励有能力的流动党员为家乡公益事业捐款捐物,为家乡低收入家庭无偿提供就业信息、技术培训,通过带领家乡群众共同致富,真正实现“心系家乡、奋斗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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